据东谈主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微信公众号音问,试用期因个东谈主原因离职,要付毁约金吗?就这一问题,东谈主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回复称,《干事契约法》第二十五条轨则,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轨则的情形外,用东谈主单元不得与干事者商定由干事者承担毁约金。
因此,不论是否在试用时辰,干事者因个东谈主原因离职,除以上法定情形外,一般无需向用东谈主单元支付毁约金。
图自东谈主力资源和社会保险部微信公众号